杭州網訊:近日,有商家收取1元包裝費引發消費者質疑。有消費者表示,1元包裝費雖然不多,但強制收取并不合理;也有消費者表示,自己不需要塑料袋,讓配送員自行帶回,要求退費;還有消費者表示,商家應踐行綠色消費理念,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頻率。

  這起引發質疑的新聞事件,來源于一家企業的“1元包裝費”。據悉,某零售商超自今年1月1日起推出生物可降解塑料袋,同時在外賣場景收取1元包裝費。無獨有偶,1月11日,有媒體報道稱,消費者通過某奶茶品牌小程序購買了6杯奶茶,結果發現被商家收取了6元包裝費,包裝費按照杯數來累加計費,但實際上6杯奶茶只裝了2個包裝袋。隨后該奶茶品牌回應稱,包裝費并非按杯收取,而是按保溫袋收取,平攤到每杯飲品的保溫袋費用剛好是1元。

  大家對“1元包裝費”的議論點是什么呢?大家議論的都是:為何要收取1元包裝費?這不是商家該提供的服務嗎?即便需要收取包裝費,也必須給予消費者選擇權,是不是“需要包裝”要讓消費者自己選擇。

  在我看來,上述消費者爭議的幾個焦點問題,是“文不對題”,也是“話題跑偏”。真正需要關注的是:為何商家依然“拿著塑料袋賺錢”?不管是“可降解的塑料袋”還是“難以降解的塑料袋”,其實都是塑料袋的一種,都是一種污染,都會給后續的垃圾處理增加成本。即便是所謂的新科技“可以降解的塑料袋”,也并非完全沒有危害,也并非是輕輕松松就可以降解的。一個方面,這牽涉的是資源浪費的問題;另一個方面,這牽涉的是環境污染的問題。一個方面,這牽涉的是“限塑令”的形同虛設的問題。

  “限塑令”已經發出了很多年了。可是,我們看到的情況是,“限塑令”的目的達成得并不太好。“限塑令”的推出,沒有減少多少塑料袋的使用,反倒是讓商家增加了一個“賣塑料袋”的機會。不同的是,沒有“限塑令”之前,塑料袋是免費的,而“限塑令”之后,塑料袋變成了收費的了。

  正如江蘇省消保委所指出的那樣:很多商品本來已經有了包裝了,為何在送外賣的時候,在銷售商品的時候,還“提供塑料袋服務”?這不是拿著塑料袋賣錢嗎?這不是把提供塑料袋做成了一種生意了嗎?例如,由于大米或者整箱牛奶等已有完善包裝,就沒必要使用塑料袋包裝。但是由于“可以收取包裝費”,一些商家甚至會在原有包裝拎手處系上“未使用的塑料袋”,目的顯然是“此地無銀三百兩”,就是想“再賺1元塑料袋的錢”。

  減少塑料袋的使用,最終實現“塑料袋的0使用”,這是環保時代的大勢所趨。都什么年代了,商家還故意“推銷塑料袋”?1元包裝費不是錢的問題,而是把“限塑”變成了“增塑”的問題。“限塑令”何以變成了“以塑謀財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