液化氣鋼瓶緣何6年未“體檢”
2005-06-27 00:00 來源:中國包裝網 責編:中華印包網
“老齡”鋼瓶潛入百姓家
市民洪先生向記者反映,他買了一個新鋼瓶,在一家煤氣經營點換了兩次氣后,送氣工人把一個破舊的鋼瓶換給了他,再次換氣時對方已不承認是自己送出的了。洪先生發現那是一個已經5年沒有檢驗的鋼瓶,按照質監部門規定已經屬于報廢品,他多次和經營點交涉均未果。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,我市市民很少關注鋼瓶的安檢情況,多數市民認為自己使用一段時間后,鋼瓶可能會流動到其他用戶的家中,只要自己使用期間安全就可以了。市質監局的特安科的工作人員表示,由于這些鋼瓶流通混亂具體數量已無法統計,在鋼瓶產權沒有移交之前,因為當時鋼瓶連同液化氣賣到用戶家中時,鋼瓶已成了用戶的私產。時至今日,很難斷定到底有多少鋼瓶仍在超期服役。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“數量不少,隱患極大,鋼瓶隨時可能變炸彈。”
工作人員稱,鋼瓶管理的難處在于它流入了千家萬戶,市民又根據上液化氣沖裝站價格的高低、服務的勤惰來回穿梭。到了最后,用戶都搞不清,或者壓根就沒想到要搞清此鋼瓶是否是彼鋼瓶。消除鋼瓶混亂的“殺手锏”就是年檢,按照規定,鋼瓶應4年檢驗一次,使用15年徹底報廢。相關質監部門會對檢驗過的鋼瓶打上特定顏色的標志,并在檢驗環上注明檢驗日期。截止到今年的4月份,我市經過檢驗的鋼瓶有7717個,報廢了1309個,但是還有許多超期服役的無身份證的鋼瓶“流落”在民間,他希望引起市民的注意。
鋼瓶年檢形同虛設
液化氣業內人士稱,鋼瓶出廠時都要經過嚴格的檢驗是絕對安全的。但是在市場上流通后,這種安全性隨著時間的消磨難以使它保持。鋼瓶在液化氣沖裝站充氣后,送入液化氣供應站,然后由液化氣供應站連罐帶氣一起運送到用戶手中。雖然一次液化氣的使用流通已基本結束,但鋼瓶的流通使命才剛剛開始。它還要在這一罐煤氣用完之后再次充氣,再次使用,循環反復。
記者采訪了石靈路的兩家液化氣經營站,經營者均表示鋼瓶可以租賃使用,用戶在交納一定的租金后可以長期使用,而且也沒必要去年檢。按照相關規定用戶不需新購氣瓶,也不再承擔氣瓶定期送檢、翻新、維修等費用,氣瓶充裝單位對使用安全負全部責任,但是液化氣供應企業并不樂意掏檢驗費。一煤氣經營點的老板跟記者算了一筆賬,一個擁有10000戶客戶的液化氣供應企業需要支付30多萬的檢驗費用,而且檢驗完的鋼瓶并不永遠歸它所有,很可能隨著液化氣的賣出又轉移到另一位同行手中。這么一來,不僅為人家作了“嫁衣裳”,還為競爭對手節約了一筆不菲的檢驗費用。記者在一家充裝站詢問年檢費用時,一工作人員說:“錢你自己出 ”。充裝站不愿意出錢,經營點則是能省就省,市民則是沒有意識到。而正是因為這樣一些原因,有的鋼瓶已經是6年沒有“體檢”了。
按相關規定,鋼瓶檢驗必須強制執行,但質監部門卻存在“有力無處使”的無奈。首先,液化氣行業的發展在前,監管在后,當質監部門有權對鋼瓶進行檢驗時,鋼瓶流通已是混亂一片。再次,質監部門不是液化氣行業的主管單位,對液化氣供應企業瞞報瞞檢缺乏有力的監督和制裁。
經營點鋌而走險運“炸彈”
一些無證經營點向記者許諾,可以將超期使用的煤氣罐在不打壓的情況進行充氣。當記者詢問自己有一個十分破舊的鋼瓶,不打壓能不能給充氣時,店主十分肯定地告訴記者:“什么樣的鋼瓶都能充,你就拿來吧。打壓要另外收費。”另一家經營點的老板稱,漏氣不是特別嚴重的液化氣罐、過期罐都沒關系,不用打壓。一位剛充過氣的市民告訴記者,他的鋼瓶充裝站可以給充21斤、21斤半,甚至充到23斤。
據有關部門介紹,一般液化氣鋼瓶的使用年限為15年,每4年打一次壓。超期服役或逾期沒有打壓的液化氣鋼瓶的瓶壁會變薄,承受的壓力將減小。液化氣對鋼瓶有一定的腐蝕作用,經長時間腐蝕后,鋼瓶易發生煤氣泄漏,引發使用者煤氣中毒或在遇到明火、靜電而發生爆炸等傷人事故。記者在某液化氣站采訪時發現,這些運輸液化鋼瓶的車輛在裝載液化氣罐時,程序和安全防護措施很不到位,車上既沒有“危險品”運輸標志,也沒有滅火器、隔離橡膠等。且很少能看到帶有“危險品”運輸標志的灌氣車,一些三輪車、廂式貨車竟也在站內充氣拉罐。
質監局提醒廣大市民,為了您在高溫季節生活用氣質量保證和生命財產的安全,請到正規的液化氣供應站換氣。用戶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氣瓶,把隱患擋在家門之外。 記者陳滿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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