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運會印刷品音像制品可免稅入境
2009-12-12 10:28 來源: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:喻小嘜
- 摘要:
- 12月10日,2010年廣州亞運會官方網站發(fā)布《中國2010年廣州亞運會物資通關須知》(以下簡稱《須知》)。《須知》對適用時間的規(guī)定為:在亞運會及其籌備期間(2009年11月18日~2011年1月19日),亞運會及測試賽等活動有關物資進出境辦理海關手續(xù)、征收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海關代征稅時適用《須知》。

2010年亞運會吉祥物
【CPP114】訊:12月10日,2010年廣州亞運會官方網站發(fā)布《中國2010年廣州亞運會物資通關須知》(以下簡稱《須知》)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包括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在內的4種物資可免稅入境。
《須知》對可免稅入境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的規(guī)定為:直接用于亞運會且不在中國國內市場銷售及流通的非貿易性文件、書籍等印刷品和音像制品,海關按照相關規(guī)定進行管理。《須知》同時規(guī)定,對中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音像制品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禁止入境。
《須知》對適用時間的規(guī)定為:在亞運會及其籌備期間(2009年11月18日~2011年1月19日),亞運會及測試賽等活動有關物資進出境辦理海關手續(xù)、征收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海關代征稅時適用《須知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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